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离婚后探视小孩困难处理方法

2024-11-06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和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的规定,离婚后,若于离婚纠纷中曾达成相关协议且已被法院判决确认,则当事人可以依照判决的规定来行使子女探望权。如果对方未履行协助义务,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强制执行,包括采取拘留或者罚款等措施以督促其履行相关责任。 另外,如果离婚判决文书未能明确赋予当事人探望权,当事人可以通过上诉请求法院予以裁定,由法院决定探望权的具体行使方式、时间及地点等事宜。而根据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的规定,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此外,根据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而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后,如果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相关法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