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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私募基金的规范: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
私募基金有3种形式:1有限合伙制;2公司制;3信托制。 公司制的缺点是要交25%的企业所得税,5%——35%的个人所得税。基本上没有哪个傻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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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设立条件流程如下: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章程;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设立私募基金,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管理型企业:《一》公司制管理型企业“”作为行政区划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合伙型企业“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必须放在商号和行业用语前面。《二》管理型企业名称核定为: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北京**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三》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四》单个投资者的投资数额不低于100万元(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五》至少3名高管具备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六》管理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管理型企业均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1、发放贷款; 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二条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担任。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公司或者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按照规定核准的其他机构担任。
1、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主要有公司式、契约式、虚拟式、组合式、有限合伙制、信托制。 2、按照基金合同约定,非公开募集基金可以由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的投资管理活动;并在基金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对基金财产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执业风险基金用于偿付合伙人执业活动造成的债务。
私募基金只是一个名称,不具有法人的性质,但私募基金管理人是法人组织,一般是由于基金公司。《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七条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报送以下基本信息: (一)工商登记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 (三)主要股东或者合伙人名单; (四)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 (五)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基金业协会应当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齐备后的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公告私募基金管理人名单及其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办结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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