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在住房制度改革以前,住宅都是由单位建好分给职工作为福利。没有商品房,那么房产的产权都是单位(机构)而非个人,分配给职工使用的房屋一般会由...
单位集资建房产权归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 1、套房产是否有产权证; 2、有当时对于集资款能够占有产权比例的问题。单位集资建房办理产权证要提供...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单位福利房产权一般属于单位,如果房主按照一定的比例购买后可以获得产权。《建设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等关于印发的通知》第三十四条,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住房建设规划的前提下,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利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对象,必须限定在本单位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第三十五条,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一般意义上的单位集资房由单位职工共同出资修建,房屋的总体产权掌握在单位手中,因集资建房政策本身的特殊性和地方规章条例的限制,规定的是单位集资房在一定期限内是禁止买卖的。 一、该幢房屋是拥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只是该证的使用权人为单位,并不是个人;如单位原属于国有企业,土地使用权是国家无偿划拨使用,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使用权类型就为划拨。 二、根据国家对企业改制及土地资产处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国有企业所使用土地在进行利用过程中,必须经上级主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国家、省、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具体处置意见后,方可进行处置。 三、如该幢房屋使用的是一本大土地证,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必须先行办理土地证宗地分割登记手续,缴纳相关费用后(一般包括聘请测绘公司测量宗地费用和土地使用证登记工本费,均价为每户150元左右),由一本大土地证分割为每家一本的小土地证。 四、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有土地使用证》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的,在发生转让使用权的同时,必须先行办理使用权出让审批手续,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家对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缴纳的相关规定是由土地使用权受让方缴纳(也就是买方),一般的缴费标准是按照房屋买卖总价款的百分之一进行征收。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 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单位分的房子应为你父亲和母亲共同财产,母亲去世后,该房的一半为你母亲的遗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另一半为你父亲财产。村里的房子不知什么情况,不好判断是你父亲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但你父亲仅对其个人财产有权处分,涉及你母亲遗产的房屋他无权自行处分。如果你父亲去世后,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其房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有遗嘱按遗嘱办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4人已浏览
204人已浏览
200人已浏览
55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