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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保全措施是指税务机关责令具有税法规定情形的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而纳税人拒绝提供纳税担保或无力提供纳税担保的,经县以上税务局 (分局)局长批...
根据民诉法第九十四条规定,财产保全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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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在清点需要保全的财产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财产保全措施。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产移交给某些地方进行扣押,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财产保全措施。在财产保全过程中,人民法院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当事人可以负责保管被扣押物,但不得使用。冻结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关金融单位,不得被申请人提取或者转移存款的财产保全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人民法院依法冻结的款项。已查封、冻结财产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法律准许的其他方法包括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等方式。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是指人民法院责令担保人出具书面担保或者责令被申请人提供银行担保和实物担保的财产保全措施。
债的保全措施有两种形担弗曹煌丨号查铜肠扩式,一为代位权,即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务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一为撤销权,即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受理前或诉讼过程中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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