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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 根据《办法》,中国永久居留资格主要适用于三类人员: 高级人才: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副教授、副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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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且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的外国人可以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一)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二)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三)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四)本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指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五)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六)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七)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本条所指年限均指申请之日前连续的年限。 申请人申请时需如实填写《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外国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 (二)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或者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签发的健康证明书; (三)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四张二英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五)本办法规定的其他有关材料。
1、公安机关自受理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的申请之日起六个月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2、公安机关自受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换发或补发的申请之日起一个月以内换发或者补发证件; 3、对同意受理有关申请的,受理机关应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 4、对不予批准的,应向申请人出具不批准通知书;对被批准的,若申请人在境外的,由公安机关发给《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确认表》,申请人持该表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D”字签证,入境后30日内向受理其申请的公安机关领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你的问题其实可以归结为一个,即外国人在中国如何获得永久居留权。按照目前我国法律规定,永久居留权必须通过申请才可以获得,不能自动获得,所以你问的关于这位伊拉克青年的儿子甚至孙子是否可以自动获得在中国的永久居留权,答案是不能。外国人在中国的永久居留权的申请,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最后决定权在我国的公安部。如果这位伊拉克青年没有在中国的永久居留权,他需要在签证到期时前往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再行签证,否则,就是在中国非法居留,被查到后会遣送出境。另外,是否能申请到在中国的永久居留权,和他本身的资产没有关系,最终要看他是否符合申请永久居留权的条件。同时,是否享有永久居留权,和他的儿子甚至孙子是否能继承他的财产都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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