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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买卖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呢?是否已经到了约定的时间呢?对方执意不按照合同的约定给您办理过户,您是可以起诉对方违约的...
1、按照问题所述情况,若对方违约,则应该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建议及时催告,若无果,则可以解除合同,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或者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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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究竟是哪一方违约在先,具体看合同约定及相关履行情况。 2、即便是作为买方未能及时付款,则在仅构成一般违约的情况下(即未根本性违约情形下,或者基于不安抗辩等因素而未付款),若能提供相关履约能力的情况下,合同应该继续履行。 3、若符合上述情况等,则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4、对于卖方主张的不卖房子且要求赔偿的说法,可以予以拒绝。 5、建议及时交涉,若无果,则可以搜集证据起诉至法院,要求继续履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必要时候可以诉讼保全,查封房产。 6、待法院判决生效之后,可以根据判决情况,及时申请强制执行办理相关产权变更手续等。
协商解决,但定金不一定退。 我国《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7条第(二)项和《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9条也有类似的规定。可见,我国法律已经确立了不动产物权的善意取得制度。只要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即买方受让房屋时出于善意,支付了合理对价并进行了登记,则从保护善意第三人、维护交易安全的目的出发,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允许买方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有很多细节问题需要我们加以注意。以上就是ask.com小编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二手房合同怎么写?要注意什么这个问题。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ask.com,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违约是违反合同的约定。 如果你们在合同中对于付款期限有严格的限制,那么就可能构成违约。但是如果并没有对这方面进行相关称述,就未必构成违约。 只有构成违约才能追究违约责任。 --我想问你想不想卖房子了?不想卖了就以对方违约为由解除合同算了。要是你要求追究责任还要继续卖房子,那这样的做法也完全不利于双方之后合同的履行啊。毕竟合同是双方的合意,对对方苛刻,对方也会在自己的权利范围内对你苛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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