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由坠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 2、如果所有人或管理人不明确,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但能够证明...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责任的认定方法如下: 1、有明确证据证明高空抛物的实施人的,由实施人承担责任; 2、找不到具体加害人的,受害人可以向所有可能...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该规定对担责者进行了限定,令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补偿责任,既不会造成有损害结果而受害人得不到救济的情况,也不会导致因义务人过多导致个人补偿数额过小而起不到警醒作用,能在一定程度上督促建筑物使用人尽善良注意义务,预防该类事件的发生,而且也不会将补偿义务人的范围无限扩大化,所以这一立法规定较为合理,体现了公平原则。
高空坠物物体越重危害越大,物体所处的高度越高,危害越大;轻者可以致被砸中的人伤残,重者可以致他当场死亡,甚至可已致多人伤亡;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的归责原则应当是无过错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加害人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害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此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归责原则就是无过错原则。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1人已浏览
256人已浏览
135人已浏览
12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