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转包与分包是两个既有相似又有区别的概念。其中相同之处在于,二者都是由第三人完成应由自己完成的建设工程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区别则主要表现在: 1...
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转包行为中,原承包人将其工程全部倒手转给他人,自己并不实际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因而被法律禁止;而在分包行为中,承包人只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转包与分包是两个既有相似又有区别的概念。其中相同之处在于,二者都是由第三人完成应由自己完成的建设工程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区别则主要表现在: 1、在分包中,承包人与分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在转包中,转包人与转承包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2、分包行为,只要不是分包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内容或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等违法分包行为,则在发包人同意的情况下是为法律所允许的,而转包行为则被法律所禁止
所谓转包是指建筑工程的(总)承包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其承包的工程变更合同主体或虽不变更合同主体,但以包代管,不参加现场管理的行为。所谓违法分包是指建筑工程总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和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或者将工程分包给没有资质的分包人,或者将工程分包后不参加现场管理的行为。
1、部分中标企业擅自转包。为了获得利润,一些中小企业未经招标人同意或通过关系,以合理的低价中标了经过审查的项目。本身利润不多的项目,转包给他人,自己按一定比例提高利润,关于获得利润的施工成本、工程质量、竣工检查等问题,原中标人一。这种行为一定会使二手承包商在工程成本上获利,导致工程偷工减料。质量差。2、中标项目经理私下转包或转包后再转包。这些项目经理大多依赖于企业。他们在委托时办理投标申请手续的时候,已经支付了一部分委托费用,中标后,按中标价格的4~8%的比例提高,委托中标的项目经理自己考虑纯利润,转手给他人建设。这种分包行为比企业分包更具隐性,人们往往注意建筑企业是否变化而不注意项目经理的更换,因此有些项目可以分包给项目经理两三个人,但招标人完全不知道细节。3、不按规定履行转包.转包程序。一些中标企业和项目经理与方大众有着非常尖锐的矛盾,在短时间内无法协调解决,或者施工条件突然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必须转包的工程和招标时必须承包的工程,不允许擅自向他人施工的原招标人审查企业和项目经理的资质,招标管理部门不办理转包和分包手续,不能向建设管理部门申报。4、部分施工企业将中标工程视为直接分包的自留地。某中标企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擅自将主体和重要工作转包给他人施工,获利。工程招标时,中标企业的招标文件已经明确记载了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工程主体和重要工作不分包和非法分包,中标企业擅自分包给他人,无论分包给谁,资质如何都是错误的。一家二级建筑公司在一家教工宿舍工程施工招标中标,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个人立即与三家公司签订施工合同:与一家三级建筑公司签订土建工程施工合同。与自来水公司签订了自来水工程施工合同。另外,与装饰公司签订了装饰施工合同。自己没有项目经理参加工程,起着包公司的作用。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合作不好互相攻击,施工过程不同,延误工期,暴露了许多问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1人已浏览
106人已浏览
130人已浏览
22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