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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是说病历资料么?只有全力复印客观病例,具体包括医疗机构可以为申请人复制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体温单、医嘱单、住院志(入院记录)、...
家属可以查阅住院患者的病历;去医院联系主治医生,查阅住院患者的病历。《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制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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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合法,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根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十条规定,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家属有权要求看病历。如协商不成,可起诉医院,申请进行医疗过错鉴定,法院可以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但如医院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人民法院会先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行为经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患者一方申请对医疗过错进行司法鉴定,如有证据证明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行为确有可能存在医疗过错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最后,根据鉴定结果确定医院的责任。
是犯法的。 医院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为患者提供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服务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病历是医生诊断和治疗疾病的依据,是医学科学研究的很有价值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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