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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主要包括: 1、立案,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2、庭审,符合受理条件的,仲裁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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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通常情况下,如果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就可以依法进行劳动仲裁的申请,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不论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劳动仲裁的具体程序包括以下六个步骤: 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 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开庭、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辩论、陈述; 5、调解; 6、调解不成,裁决。
协商不成,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参考如下法条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五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 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一条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一:完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二:劳动保障这块儿现在主要是采取反举证的态度。就是你最好提供一些证明可以证明你在该单位就职过,毕竟在那里上过班,即使对方再谨慎都会有些东西可以证明的。即使没有东西证明,你提出仲裁后劳动保障部门会联系你的单位由其反举证你从未在该公司就业,或者提供你们俩曾经签订过劳动合同以及缴纳过保险,你所说的不符合事实。当然他是提供不出来的,所以你一告一个准,绝对可以胜诉。(你们单位不打卡、工作装工作证没有,你无法提供;有专门人员记录考勤,他也不会帮你出具;工资流水对你来说就有用了,你可以提供,另外比如你平时上班的时候在该公司操作过的一些东西,比如操作工会有工单条,住宿押金单,或者门牌;文员平时打过公司的文件。这些东西一旦有公章,哪怕是财务章或者领导的签字都有用。如果没有公章你仍然可以提供。另外你们单位肯定还有其他的员工,有员工给你作证,写个书面的材料也可。但是这些东西是你主动提供的,对于劳动保障部门来说主要是要保障劳动者的利益,所以他们更注重的是你们单位的反举证,一般来说没有什么问题) 三:你到劳动保障部门说明情况,写一份书面材料,对方会有专门的免费的律师帮你整理,然后告知你们单位,责令你们单位反举证,他无法反举证了。你现在还在该单位就职,他就必须跟你补签劳动合同。如果打算离职了,那么就不签合同给赔偿双倍工资。不签劳动合同去哪里申请仲裁另外无论你是否还在那里就职,对方都必须依法给你补缴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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