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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法定条件,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在怀孕前向夫妻一方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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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省存在人口密度不同,民族区域存在不同等情况。【2】各省都有自己省的关于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规定。【3】你是哪个省的?【4】可以看看你们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规定。【5】但是各省都有一条相同规定,妻子在怀孕之前,必须申请并且得到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证。对未拿到生育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要征收社会抚养费的。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二、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且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三、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四、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仅适用于姐妹中的一个);五、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六、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为少数民族,且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七、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八、一方未生育,另一方在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九、一方未生育,另一方在再婚前丧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十、已生育一个子女的,经设区的市级以上残疾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十一方连续从事矿井下作业五年以上,并继续从事井下作业的。《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定的,可以省、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的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再生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生育第二胎的条件第十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二)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三)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四)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五)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六)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七)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八)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九)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十)已生育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十一)一方连续从事矿井井下作业五年以上,已生育一个女孩,并继续从事井下作业的。其他特殊情况的生育,在不突破人口与计划生育指标的前提下,由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制定具体办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在户籍制度改革和城市建设用地中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在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五年内,可继续享受本条例规定的适用于农村居民的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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