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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
1、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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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房婚后添加女方名字离婚如何分割 2000年之后,孙女士与刘先生相识,并于2004年登记结婚,婚后一度生活甜蜜,并居住在刘先生父母购置的100平米的婚房内,该婚房的产权登记人为刘先生与父亲(刘老先生),该房屋的按揭贷款一直由刘先生父子向银行偿还。 2005年,为对过门的媳妇表示诚意,刘先生父子通过房地产管理部门,在婚前的房屋产权证上添加孙女士为产权人,确定小夫妻、刘老先生(父亲)各占产权的1/3。 今年5月,夫妻俩感情破裂,女方提出离婚,并在法庭的主持下达成离婚调解协议。离婚后,因对该处房产如何分割再起纠纷,孙小姐起诉要求对诉争房屋析产。 法庭上,刘先生父子称,系争房屋是父亲为改善家庭住房条件而购买,目前仍欠银行贷款20万元,孙女士如愿在产前准备上“添名”后,又要将公公的产权份额去掉,由此引发争吵直至离婚。因张女士没有出资,故其不应享有份额,不存在析产问题,但夫妻一场,自己自愿补偿5万元。 近日,雨花区法院一审判决,刘先生父子应支付孙女士诉争房产1/3份额的折价款21.6万元,房产归刘先生父子所有。 原被告双方感情破裂,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但因双方对于涉及其他家庭成员(第三方)的共有房屋如何处理,达不成意见。根据法院的常规办法,离婚案中一般不追加第三人到庭,因而,离婚调解协议对于该处争讼房产不便处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主张,原告可在离婚后再行起诉。 这种案件,在案由上,叫做“离婚后财产纠纷案”。本案中,该房产原系刘先生父子俩的财产,后增加孙女士为产权共有人,并确定张小姐也占有同等的1/3份额,此时,该房产的所有权起了变化,由“二人共有”变成“三人共有”。 孙女士没有出资,但取得了房产的部分产权,这在法律上叫作什么呢?因为双方没有交易、孙女士没有支付对价,但取得了部分产权,因而只能视为男方对她进行了赠与。现孙女士与刘先生离婚,孙女士要求分割房产,理由正当,应予支持。 银行的住房抵押贷款,共有人之间如何处理?该按揭贷款的借款人虽为刘先生,但属于该处房产的共同对外负债,共有人在共享权利的同时,也应承担共同债务,故孙女士也应承担尚欠借款的1/3,在房屋折价款中扣除,具体计算一下,孙女士的实际产权余额为:(85万÷3)-(20万÷3)=21.6万
2,房子若是婚后买的,若双方对于房产没有特别约定,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3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方案:若是婚前买的房产,双方都有出资,但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为了保障另一方的权益,另一方应要求该方签订一个协议,明确双方的出资及应占房产的比例是多少,再做一个公证,同时出资方也要保留好相关出资的证据,如银行纪录等。这样就能较好的保护婚前出资但房产证上无名字的人的权益。夫妻一方婚前出资购买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如双方未对该房产作出特别约定,应认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所有,但在离婚分割该房产时,出资一方可适当多分。
2,若是婚后买的,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3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 可以办理加名手续,要看有无贷款,若有,应经银行同意或将楼赎出,若无,不用经银行同意,直接到当地房产中心办理就行了。 若加上名字,无产权方则有按产权证的产权比例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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