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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被写入遗嘱的房子依然是可以正常交易的。 遗嘱订立后,立遗嘱人离世之前,该房产仍属于立遗嘱人的个人财产,立遗嘱人有权自由支配该房...
房主立遗嘱后,房主有权依法将房屋进行直接交易。另外,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房地产转让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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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兴旺以自书方式立下遗嘱,将其所有的房屋赠给王敏莉,其行为是他真实意思表示,且经过见证,应认定有效。而王敏莉与李兴旺未形成扶养关系,不属李兴旺的法定继承人,故李兴旺这一行为应视为遗赠王敏莉对李兴旺所立遗嘱进行了见证,且一直居住在该房屋,继承开始后也未从房屋中搬出,应视为其接受遗赠。 据此,江汉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此房屋归王敏莉所有,李兴旺子女无权要求分割该房产。
房产遗嘱书 立遗嘱人:XXX,男,XX岁,XXX省XXX县人,住XXX县XXX小区XXX号。我今年XX岁,且患有心脏病,身体随时可能发生意外,故特立此遗嘱,表明我对自己所有的财产在我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我和我的后妻XXX现共有以下财产: 一、原籍XXX省XX县XX小区有产权房2套3间2厅,1套一间一厅,共XXX平方米;家具共有XX件,其中(注:别的财产) 二、有县银行定期存款一张,存有人民币XXXXXXXX元。 为了在我死后,在财产分割上不发生纠纷,现对我的后妻XXXX各自的财产加以明确,并对我自有的财产提出如下的处理意见。 一、后妻XXX现年XX岁,无亲生儿女,丧失劳动力。我们结婚XX年,她对我关怀备至。对我和她共有的财产应先行明确她所有的部分。一间一厅XX平方,存款中的XXXXX元归后妻XXX所有,(注:写明个别财产)。 二、我的财产在我死后按如下方式予以分割和继承: 1.一套3间2厅XXX平方由长子XXX继承(注:再写明个别财产)。 2.一套3间2厅XXX平方由长女XXX继承(注:再写明个别财产)。 本遗嘱一式四份,经公证机关公证后,分别由后妻XXX,子XXX,女XXX各执一份。 立遗嘱人:XXX(签名盖章) 证明人:XXX(签名盖章) XXX(签名盖章) XXX(签名盖章) XXXX年XX月XX日XXX遗嘱
房管局能正常办理交易过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法院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如果查封期满后,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该房产即可以自由进行交易,房管局也可以正常办理交易过户。但是,如果存在其他法院轮候查封情形的,则在前一家法院的查封期限届满后,在后轮候查封的法院裁定即生效,该房屋仍然会被第二家法院查封,故房管局仍然不可以办理交易过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对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查封、扣押、冻结解除的,登记在先的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即自动生效。其他人民法院对已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协助进行轮候登记,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其他人民法院查阅有关文书和记录。其他人民法院对没有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制作笔录,并经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及被执行人签字,或者书面通知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第三十条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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