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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工人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应该退休。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简称特殊工种)8年...
最早的年龄是档案工作的一个术语,即当一个人的档案中有几个不同的年龄时,只确定最早的年龄是这个人的年龄。使用最早年龄的主要目的是防止一些干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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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员工在没有达到国家或企业规定的年龄或服务期限时就退休的行为。一般来说,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一是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缺乏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主体资格的主要要件(经批准延长退休的除外)。虽然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禁止劳动者就业,但法定退休年龄有明确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达到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关系终止属于法定终止。双方劳动(合同)关系终止的原因是劳动者主体资格的丧失,双方没有劳动法律关系,即双方有其他法律关系。不能因为劳动报酬等相关问题就认定存在劳动关系,然后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丧失劳动权,但与用人单位的劳动不属于劳动法上的劳动,是就业劳动,与公务员、保姆等劳动同为广义劳动。此外,2005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还规定了是否建立劳动关系的三个要素之一,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因此,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延长退休年龄除外)不再具备劳动法中劳动关系的主要要件。二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用人单位不能为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客观上,用人单位承担工伤风险是不公平和不合理的。《社会保险法》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续缴,但没有规定工伤保险费可以在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续缴。《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社会保险费缴纳规定未明确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的工伤保险费缴纳情况。另一方面,工伤保险费的缴纳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本单位缴费率之积,但同时用人单位应提交人员情况表和人员增减明细表。在实践中,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退休后因减员不在报告内。劳动者退休后办理了退休手续,领取了养老金,但同时仍在用人单位工作。无论是在社会保险统一还是不统一的地方,这部分劳动者都很难单独征收工伤保险费。由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不能缴纳工伤保险费,目前还不清楚。
一般分为两个档次。1、国家法定企业职工退休年龄为:男60岁以上,女工50岁以上,女干部55岁以上。2、从事地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健康工作(以下简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55岁以上,女45岁以上;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的,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退休年龄为男50岁以上,女45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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