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我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第二十九条第二款持有特种烟草专卖经营...
烟草专卖局没有权搜查民宅。但有检查权。不服处罚可以申请复议或向法院起诉。烟草局有行政执法的公务权利,搜查时必须出示搜查证等证件,否则就是违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生产烟草量刑标准如下: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假冒伪劣产品或者不合格产品,销售额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销售额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销售额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销售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烟草专卖生产企业和烟草专卖批发企业,不得向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烟草制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的生产企业不得将产品销售给无烟草专卖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为无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销售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
《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在当地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并接受烟草专卖许可证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你的行为可以定性为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根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二 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由烟草专卖行 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处以进货总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75人已浏览
2,895人已浏览
716人已浏览
2,22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