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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以下的义务:(1)交付出租房屋的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占有、使用和受益。(2)出租房屋保持义务:出租人应当保持出租房...
主要有以下义务: 1、需要按照双方的约定,交付所要出租的房屋。 2、保证交付的租赁房屋,是可以正常使用的。 3、应担保不因第三人对承租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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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的承租人的义务:一、支付租金。承租人应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或延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二、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三、妥善保管租赁物。四、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设他物。五、通知义务。六、返还租赁物。
租赁房没有产权,产权房业主自己拥有产权 一、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1、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2、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3、拆迁租赁房屋实行产权调换,拆迁人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屋在规划市区内(在规划市区外的房屋拆迁除外)、与原房屋价格相当并且使用面积不低于原房屋使用面积的,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应当服从。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义务如下: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房屋; 2、按约定期限缴纳租金; 3、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九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七百一十四条规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或者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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