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违反本办法规定,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有地下燃气管线等重要燃气设施,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与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或者建设单位、...
燃气经营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拒绝向管道燃气覆盖范围内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供气;(二)倒卖、抵押、出租、出借、转让、涂改《燃气经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并实行年度检验制度。燃气经营企业需要延续已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的,应当在《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审批程序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燃气经营企业的申请,在《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
鼓励、支持燃气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使用安全、节能、高效、环保的燃气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
燃气经营企业改动市政燃气设施的,应当经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燃气经营企业实施。改动燃气设施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有改动燃气设施申请报告;(二)改动的燃气设施符合燃气专项发展规划;(三)有安全施工的组织、设计和实施方案;(四)有安全防护及不影响用户安全正常用气的措施;(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74人已浏览
243人已浏览
344人已浏览
28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