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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行拆迁的时候,如果小产权房是属于合法建筑的,获得的拆迁补偿不会比有证房屋低,如果是违法建筑的,甚至没有拆迁补偿。 2.《国有土地上房屋...
如果该小产权房此前已经办理了审批手续,那么该小产权房拆了是有补偿的。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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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属于合法建筑的小产权房拆除有补偿,可以根据国土部门测绘数据进行补偿,不合乎法律规定、属于非法建筑和超期临时建筑的小产权房没有补偿。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3、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小产权房拆除后能否获得赔偿有两种情况: (一)小产权房的性质是属于履行了审批手续的房屋,但是集体经济组织在安置本集体村民过程中擅自扩大了销售对象。由于根据现行法律和政策,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得购买在集体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因此买卖合同归于无效。在此情况下,应首先认定所涉小产权房的产权人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属于宅基地使用人,拆迁安置赔偿的利益,只能由产权人即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享有。 (二)小产权房是属于违法建筑,对于这种情况,根据法律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赔偿”。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小产权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小产权房的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即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拆除很难获得赔偿。但并不是都得不到赔偿,能否获得赔偿以及如何赔偿要根据情况而定。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对于小产权房在拆迁守程中能否获得拆迁安置补偿,分为两种不同情况。第一,小产权房的性质是属于履行了审批手续的房屋,但是集体经济组织在安置本集体民过程中擅自扩大了销售对象。由于根据现行法律和政策,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得购买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因此买卖合同归于无效。在此情况下,应首先认定所涉房屋的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或者属于宅基地使用人所有,拆迁安置补偿的利益,只能由所有权人即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享有。第二,小产权房是属于违法建筑。对于这种情况,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2条第2款“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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