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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
1、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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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征的企业所得税需要征税,免征的企业所得税不需要征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企业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项目的收入,国家重点支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收入,可以免征或者减征企业所得税。
很多创业者会选择成立小型微型企业,可以降低成本规模。但小微企业也存在很多瓶颈,因为竞争优势不如大企业。但国家对小微企业有免税规定。那么对小微企业免税有哪些规定呢?为了减轻小微企业负担,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2011年11月,财政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对小微企业免征管理、登记、许可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企业登记费、税务发票费、海关监管手续费、货物原产地证明费、农机监理费等22项收费。通知指出,各有关部门要督促系统内相关收费单位加强对小微企业收费优惠政策的登记管理,确保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享受收费优惠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价格主管部门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小微企业免征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让小微企业充分了解和享受优惠收费政策。与此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执行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部门和单位,要按规定进行处罚,并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今天发布了《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扩大了其实施范围。根据通知,从2014年1月1日起,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半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将从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扩大到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额将减少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文件规定:“第二十七条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文件规定:“第八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文件规定:“二、畜牧业类(一)畜禽类初加工1、肉类初加工。通过对畜禽类动物(包括各类牲畜、家禽和人工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以及其他经济动物)宰杀、去头、去蹄、去皮、去内脏、分割、切块或切片、冷藏或冷冻、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分割肉、保鲜肉、冷藏肉、冷冻肉、绞肉、肉块、肉片、肉丁。”《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豫国税发〔2009〕141号)文件规定:“四、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1、备案时间(1)资格备案:纳税人应在取得第一笔收入后30个工作日向主管税务机关递交备案申请;(2)确认备案: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前向主管税务机关递交备案申请。2、备案资料(1)《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报告表》;内容包括:纳税人基本情况、从事免税项目说明、政策依据等;(2)经营场地租赁协议、证明(经营项目场地证明);取得第一笔收入证明;(3)经营项目有前置审批环节的,应提供有关部门批准经营证书、文件等;(4)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因此,综合上述文件,贵公司若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需提供文件中要求的资料,在规定的备案时间内提交至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后,方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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