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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持有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接生员接生的新生儿,由该家庭接生员出具含有出生医学证明相关内容的出生医学记录,到当地妇幼保健机构办理签发出生...
1、办理孩子的出生证明必须到孩子出生的医院进行办理,并且办理要及时,按照医院规定的办理时间进行办理,有的是在孩子大人出院的一个月内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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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需要新生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双方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 2、由户主或者监护人在新生儿出生后的一个月内,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3,在当事人的子女,出生一个月以后再申报户口的,需要出具亲子鉴定证明,当事人可以事先咨询户口申报地的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众所周知,怀孕后我们都要办理一些证件才能让宝宝顺利出生,比如准生证、计划生育证等等,这些都是必须办理的。宝宝出生后要办理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要办理独生子女证。那么,办理出生证明需要什么材料呢?管理机构在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时,应要求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以下证明材料:(一)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2)婴儿与父母(监护人)亲子关系的旁证。旁证是家庭接生员出具的接生证明(同时附家庭接生员考核证明复印件),或婴儿父母或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或单位出具的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证明材料由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的机构永久保存。
1、父母持双方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在新妈妈生产的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由产房医生填写,需要发证人监督,然后宝宝父母确认后签字领取。父母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及《出生医学记录》到新妈妈户口所在地的妇幼保健院领取《出生医学证明》。持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副页》到新爸爸或新妈妈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登记宝宝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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