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要了解当地的采购渠道、日用品、饮料、杂货等。便利店的本质是给顾客带来便利,所以货物要及时补充。2、找合适的店,签合同。商圈要有理想的便利...
具体流程如下:首先向工商部门申请名称预批准通知书,在工商局继续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同时,向烟草局发出烟草零售经营许可证后,发出营业执照。制作...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刑法理论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犯罪一般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自己职权、职责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成主管、经营或者经手财物的便利条件实施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具体流程如下:首先向工商部门申请名称预批准通知书,在工商局继续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同时,向烟草局发出烟草零售经营许可证后,发出营业执照。制作个人营业执照所需的资料是身份证明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店铺的场所证明书(房地产证明书和土地证明书的复印件)、租赁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证明书的照片、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在30天内去地税,国税部门申请税务登记证。必要的资料是营业执照原件、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利用职务之便是贪污贿赂犯罪客观要件之一,也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与普通犯罪的区别之所在。所以正确理解“利用职务之便”的内涵及其在贪污贿赂犯罪中的地位,是正确界定贪污贿赂犯罪的又一个共通的关键性问题。所谓利用职务之便,是指利用职权或者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即利用其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以及由此形成的有利条件。我国刑法上关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有多处规定,如刑法第382条贪污罪、第384条挪用公款罪、第385条受贿罪。一般来说利用职务之便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直接利用其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即领导、组织、指挥、管理、协调、执行的职责和地位等;另一类是指利用其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地位直接形成的便利条件,如利用自己的权力、地位所直接形成的主管、经管、经手公共财物的便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17人已浏览
1,417人已浏览
3,488人已浏览
1,89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