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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规定,外国人不得买卖农村宅基地,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2、宪法第10条和《土地管理法》第2条规定,任何...
宅基地本来就不能私人交易,一般也只有地上房屋能够进行买卖交易,有些地方会有“地随房走”的原则,通过购买地上房屋而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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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审批。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申请的条件一般是(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一)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二)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三)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由于各省的规定有些出入,具体还要到当地的土地部门进行咨询后才能确定,总的程序和步骤就是上面所述,如有其他问题,请补充提问。
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来人口落户本村,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实施和公益事业,需要拆迁的;根据《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有关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先要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经村民会议同意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经村委会审查后,由所在地国土资源中心所实地勘查,签出查勘意见和审核意见,再报乡镇(场)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和县人民政府审批。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经批准的宅基地,两年不建住宅的,原批准文件失效。
取得宅基地的条件:第一、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具有农业户籍;第二、本人原来没有申请过宅基地或者宅基地的面积小于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标准;第三、本人达到分户年龄。 两个禁止:禁止城镇户籍的购买农村的宅基地上的房屋;禁止将宅基地上的房屋出售给城市居民。 如果你符合我上面说的条件,那么你可以获得宅基地,并且在宅基地上建房,但是建房时应当到宅基地所在的乡政府办理施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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