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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政治权利,是附加刑。所以仍须执行。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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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剥夺政治权利的独立适用,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执行刑期。2、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等于管制的期限,同时计算和执行。管制期满解除,政治权利同时恢复。3、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计算。但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应用于主刑执行期间。也就是说,虽然主刑执行期间不计入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但犯罪分子不享有政治权利。犯罪分子在服主刑期间享有政治权利的,如果被判有期徒刑、拘役未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允许其行使选举权,但限制其他政治权利的行使。4、判处死刑(包括死缓)、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期自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计算。
根据刑法和其它有关法律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刑期的计算有以下四种情况: 1.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刑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执行。 2.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起算,同时执行。管制期满解除管制,政治权利也同时恢复。 3.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但是,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也就是说,主刑的执行期间虽然不计入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但犯罪分子不享有政治权利。如果被判有期徒刑、拘役未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犯罪分子在服主刑期间享有政治权利。准予其行使选举权,但其它政治权利的行使受到限制。 4.判处死刑(包括死缓)、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期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计算。
根据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剥夺政治权利刑期的计算有以下四种情况:(1)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刑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执行。(2)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起算,同时执行。管制期满解除管制,政治权利也同时恢复。(3)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也就是说,主刑的执行期间虽然不计入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但犯罪分子不享有政治权利。如果被判有期徒刑、拘役未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犯罪分子在服主刑期间享有政治权利。准予其行使选举权,但其他政治权利的行使受到限制。(4)判处死刑(包括死缓)、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期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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