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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温补贴是7月、8月、9月三个月发 5、江苏:高温费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 6、海南:每年4月1日到10月31日...
按照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的,应停止室外露天作业(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4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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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发放高温费的时间是每年的6月1日至9月30日,共四个月。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海南省的高温补贴要求每年4月1日到10月31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按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气温以省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为准,如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这样的高温天气以及不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33℃以下的情况下作业,没有给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劳动者可以到该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举报投诉受理中心或拨打举报投诉电话88275979进行举报。
1、江苏 如果企业安排职工在6月、7月、8月、9月这四个月安排职工在33摄氏度以上高温天气(环境)工作的,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具体的标准按照江苏省的规定,是每人每月200元。 2、上海 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摄氏度以下的(不含33摄氏度),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 3、河南: 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35摄氏度以上的天气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业发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温津贴。 4、天津: 35摄氏度下露天工作并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到33摄氏度以下的,21元/天。 5、北京 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摄氏度(含33摄氏度)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 6、广东 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6.9元。发放时间为6月至10月。 7、东莞 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至33摄氏度以下的(不含33摄氏度),用人单位6—10月需按月发放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则每人每天6.9元。 8、湖南 夏季高温期间(7月1日至9月30日),凡有高温作业和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在气温和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7摄氏度以上时,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降温措施的,应停止作业。气温和工作场所温度超过35摄氏度的,要配备相应的防暑降温防护设备和用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中暑,同时支付防暑津贴。防暑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每人每月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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