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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已依法为劳动者缴纳了保险,劳动者工伤医疗费超出社保基金报销目录范围的费用原则上不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但超出目录范围的费用经用人单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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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包括符合工伤保险诊疗的项目目录、工伤保险的药品目录以及工伤保险的住院服务的标准。员工因为工作而遭受到事故的伤害或者是患上了职业病需要进行治疗的,享受工伤的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要的费用如符合工伤保险的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的药品目录以及工伤保险的住院服务的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进行支付。
一、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二、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额为2万元。三、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四、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五、住院医疗。医保缴够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
参保职工就医,如何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首先,参保人员要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也可按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处购药品。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和非定点药店购药发生医疗费用,除符合急诊、转诊等规定条件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其次,所发生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超出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将按规定不予支付。 第三,对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要区分是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还是属于个人帐户支付范围。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最高支付到“封顶线”为止。个人也要负担部分医疗费用,“封顶额”以上费用则全部由个人支付或通过参加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等途径解决。起付标准以下医疗费用由个人帐户解决或由个人自付,个人帐户有结余的,也可以支付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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