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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只要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
纳税人以欺骗或者隐瞒的方式申报虚假纳税或者不申报,逃避纳税的数额较大,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扣缴义务人以欺骗或者隐瞒的方式,不缴纳或者少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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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 2、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 3、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第八十三条规定,违反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逃避商品检验,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未报经检验而擅自销售、使用,或者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未报经检验合格而擅自出口,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给国家、单位或者个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 2、逃避商检的进出口货物货值金额在三百万元以上; 3、导致病疫流行、灾害事故的; 4、多次逃避商检的; 5、引起国际经济贸易纠纷,严重影响国家对外贸易关系,或者严重损害国家声誉的; 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逃避纳税,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一)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纳税,金额在5万元以上,占各种税种应纳税总额的10%以上。税务机关依法发出追缴通知书后,不缴纳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二)纳税人在五年内因逃避纳税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逃避纳税,金额在五万元以上,占各种税种应纳税总额的10%以上的;(三)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公安机关立案后缴纳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或者接受行政处罚的,不影响刑事责任的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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