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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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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是一项基本国策,即有计划的生育。9月被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2月写入宪法。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自制订以来,对中国的人口问题和发展问题的积极作用不可忽视。到21世纪初,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又做出了一些调整。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三条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从事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将其管理、使用的超声波诊断仪和染色体检测设备的目录,报所在地的县(市、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超声技术检查、染色体检测、人工终止妊娠登记制度,定期向主管的卫生和计划行政部门报告。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享受以下优待、奖励:(一)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每月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发到子女年满十四周岁止,发放标准由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二)优先提供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三)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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