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行政复议的特征是: 1.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的活动,是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进行层级监督的一种较为规范的活动。 2.向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的只能是与某一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管理相对人。 3.行政复议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管理相对人提出复议申请必须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 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申请、进行调查取证、组织审理都须依法进行,并在法定期限内做出复议决定。
我国税务行政复议具有以下特点: 1、税务行政复议以当事人不服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为前提。这是由行政复议对当事人进行行政救济的目的所决定的。如果当事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处理合法、适当,或税务机关还没有作出处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没有受到侵害,就不存在税务行政复议。 2、税务行政复议因当事人的申请而产生。当事人提出申请是引起税务行政复议的重要条件之一。当事人不申请,就不可能通过行政复议这种形式获得救济。 3、税务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一般由原处理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进行。 4、税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相衔接。
海关行政复议的申请人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海关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是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海关,海关的行政复议是因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海关具体行政行为侵犯权益而提起的,海关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是海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19人已浏览
417人已浏览
253人已浏览
11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