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农村实行集体所有制,土地归集体所有,集体组织再把住用地分配给集体成员作为宅基地使用。宅基地只能在集体成员部转让,不能对外转让。在农村,有的地...
离婚与否一般不影响申请宅基地,符合下列条件就可以申请宅基地:当事人为农村居民户且无宅基地、农村居民户除身边的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宅基地和宅基地上的房屋动迁以后,采取的分开补偿,具体的补偿包括以下几项: 1、宅基地补偿: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所有这部分补偿是给村集体的。 2、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 3、土地补偿:分为货币补偿和置换补偿。货币补偿是指根据宅基地的面积直接给钱;置换补偿就是在规划的安置区域按不同低价折换成多少平方米对你进行安置。 4、房屋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土地上的房屋、设施、树木蔬果等都会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补偿。 5、安置费:按照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给予安置费。 6、房屋拆迁补偿: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规定如下: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定义】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依法占有和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享有占有和使用集体所有土地的权利,有权利用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四条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第三百六十五条已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辟谣】户主是谁,宅基地是谁?真相:不是分析:户主代表整个户口的每一个家庭成员,宅基地属于每一个家庭成员,除非户口本上只有一个户主,否则宅基地属于户主本人。由于目前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申请制度,只有整个户籍家庭才能申请宅基地,不能每个家庭成员都申请宅基地。【提醒】宅基地使用权有哪些特点?宅基地使用权的特点如下:1。宅基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宅基地所有权仍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人不能因占有和使用宅基地而取得宅基地所有权。必要时,国家和集体可以依法收回宅基地使用权。2、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是公民,主要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宅基地的主要使用者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是农民作为集体成员享有的福利保障。3、宅基地使用权的对象主要是集体所有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地。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具有社会福利性质的权利,是农民安身之本。我国法律规定,生产用地和耕地的用途不得随意改变,宅基地面积不得随意扩大。4、宅基地使用权必须遵循法定申请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取得。我国规定了严格的宅基地使用权审批制度。公民必须符合法定条件,经有关部门审批,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取得宅基地使用权。5、宅基地使用权受国家法律保护。未经法定程序,任何机关和个人不得剥夺公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公民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侵犯其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六)规范农村宅基地申请报批程序。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审批。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各地要规范审批行为,健全公开办事制度,提供优质服务。县(市)、乡(镇)要将宅基地申请条件、申报审批程序、审批工作时限、审批权限等相关规定和年度用地计划向社会公告。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29人已浏览
189人已浏览
120人已浏览
64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