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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动法》第62条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可见,妇女生育产假是法定的,只要有怀孕和生育的事实,员工提出要求休产假,...
分产前假和产假工资。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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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分娩前休假和产假工资。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证,经本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申请产前休假两个半月。部分地方法规规定必须休假的,单位应当批准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月实际工资标准的80%发放。员工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的,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给员工,然后按产假工资发放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其余属于企业。
不扣工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适用于教师行业,其中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产假期间停止工资,重新发放生育补贴,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使用者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由使用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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