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双方的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办理离婚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登记所需的材料包括: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财产债务证明、子女还需要子女的情况材料、最近两张与背景颜色相同的正面彩色免冠照片等必要材料。
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6人已浏览
124人已浏览
336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