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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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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的行为进行了处理: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一、并不是所有的旷工都会引起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1、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聘用单位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2、对私企而言,若其现行的合法有效(内容合法、程序合法)的规章制度或其劳动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了旷工可解除合同的条件(如旷工达到什么程度即可解除劳动合同),且你已经达到该条件,则与你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二、现行法律对规章制度的出台有严格的实体和程序性要求,稍有不慎,则规章制度属于无效。三、现行《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所以,若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存在无效,或存在无明确约定的情形,建议你走法律途径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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