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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尚未登记产权不能确权。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任何房屋产权的取得都必须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核实和颁发《房屋所有权证》,只有如此,房屋所...
有一些问题,因为原告可能的理由是你们已经将房屋赠送给儿子了,就是房屋的变更登记可以当成你们的赠与行为。如果这样,房屋是你儿子的婚前财产,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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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父母没有这个权利。也就是你父母最多把他们的80平米给你妹妹而已。也就是你152,你妹妹110。但从长远来说,你父母把所有房子都写上四个人的名字,反而会给将来埋下家庭矛盾的隐患。不如现在挑明了,把房子分清楚。(你所说的面积对不上,80X2+112=272;152+40X2+30=262)
您说的已经结婚的儿子在外面欠钱还是欠父母的钱大哥您。。说清楚你说不清楚大家想帮也帮不了。。。啊
那要看未成年孩子是什么时候获得房产的。如果是在父母破产前后(一年内)获得的,就涉嫌恶意转移资产,会被执行的。如果是在一年前获得的,就不会被执行。根据《破产法》的规定:第三十条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五)放弃债权的。第三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第三十三条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 (一)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 (二)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第三十四条因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或者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而取得的债务人的财产,管理人有权追回。第二条第一款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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