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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案件适合和解:(一)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但未构成伤残等级的;(二)没有人员受伤,只产生财产损失的;(三)构成伤残等级较低(九、十级伤残)...
哪些交通事故案件适合和解: (一)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但未构成伤残等级的; (二)没有人员受伤,只产生财产损失的; (三)构成伤残等级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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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你关注的点应该是赔偿的问题,而不是这些程序问题。关于到底如何赔偿,以及赔偿多少合适,对方的具体情况是什么样子的,适合和解吗?到底哪些情况适合和解,哪些情况不适合和解,什么时候和解最好!相关问题的详细解答,因为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关键信息无法确认,所以需要向你询问一些信息才能进一步确定。 事故是发生在河南信阳吗?有没有报警?有没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你方想要如何和解?
交通事故和解协议需要具备以下内容: 第一,事故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情况; 第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双方责任比例; 第三,赔偿的数额,给付的时间,方式; 第四,因此次事故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追究,不再有任何纠纷; 第五,双方签字日期。
一、交通事故案件交通费怎样计算?(一)交通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以及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因需到医院诊治、住院治疗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而发生乘车乘船等交通费用,由相关事故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的赔偿。交通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二)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关于交通费的规定1、《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第9项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10项交通费:是指救治触电受害人实际必需的合理交通费用,包括必须转院治疗所必需的交通费。二、新车被撞能有贬值赔偿吗?1、《意见》对主张机动车贬值赔偿的一般不予支持。然而今天公布的《意见》中,对于颇具争论的“贬值损失”是否应给与赔偿问题定为“区别情况看待”。规定为:已主张机动车维修费用等财产损失赔偿的赔偿权利人,又主张机动车贬值损失赔偿的,一般不予支持;但属于待售中或者运输中的新车受到损害等特殊情况的,可酌情予以赔偿。2、“如果事故车辆在修理后能够复原,不影响原来的性能和使用,原则上是这样的。”省高院民一庭庭长许惠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虽然我们同情车主,但是根据《意见》规定,我们一般不支持贬值赔偿。”“当然也有特例。有的事故车辆除了本身价值之外,还有其他的价值。比如老爷车,有收藏价值。那我们在判断的时候就会根据情况重新考虑了。”3、提醒车主合理判断车辆贬值汽车自买回来第一天起,就开始贬值。通过记者了解,《意见》中的“不予支持”,主要针对的是修理之后性能如初、没有任何损害的车辆。而对于一些在事故中,车辆性能变差无法复原的情况,法律是给予赔偿保护的。打个比方说,事故导致发动机受损,修复后动力变差,百公里加速由原来的10秒降到了20秒,那么车主完全有理由要求得到除修理费之外的补偿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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