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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签订的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可能属于非全日制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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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感觉是并不是你的单位要和你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而是他们在做你们的工作,让你们同意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不管是几个合同,你们应该弄清楚合同的主体是谁。劳务合同有三方当事人,即你,劳务输出单位,也叫用人单位和你将来要实际上班的单位,也叫用工单位。至于合同的内容,你感觉公平就可以了,和份数无关。而法律上认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双方是劳务输出单位和你。
兼职签订的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可能属于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劳务派遣协议是劳务派遣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就劳务派遣事项签订的书面协议(签协议的时候不需要劳动者参加,劳动者是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与用工单位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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