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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
对土地有争议的,待争议解决后再确权登记颁证。建议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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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范围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面启动。土地确权是什么意思?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每宗地的土地权需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确权的狭义含义是指在土地登记过程中的权属审核阶段对土地权属的来源、权属性质的确认。根据中国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土地管理实践的要求,确权也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包括制定和完善确定土地权属方面的法规和政策,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和办理土地权属的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等。土地权属确定的原则有依法原则、充分考虑历史背景的原则、土地所有权的单向流动原则。
土地确权土地二轮承包问题包括:二轮土地承包没有分到土地,但之后通过土地调整,补上了承包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过农村集体组织三分之二成员的同意,并报经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部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之后,可以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也就是说二轮土地承包之后,补充的承包地也是属于合法承包,也将会进行土地确权。
土地确权登记是一种口头表述,是不全整的说法,严格来说有两种不同的概念,家庭承包土地确权标准一种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另外一种是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你所说的应该是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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