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原告起诉后,法院宣判前,可以申请撤诉,原告再次起诉,法院应该受理,离婚案件除外,不予受理,要在第一次撤诉六个月后重新起诉,实际上还是第二次起...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也有长有短,但通常程序是:从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那天起,法院必须在7日内决定立案或不立案。一般只要你起诉状上写明原被告...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果是一方坚持要离婚的,因家暴行为起诉离婚的,一般在第一次起诉时人民法院会判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家暴属于准许离婚的情形之 一,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院需要开庭审理后查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来判断是否判决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第一次开庭与是否会判离没有直接联系。我国法院判决夫妻离婚的主要条件为,一方提出离婚主张、双方感情确已破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等,并不包含第几次开庭。
原告起诉后,法院宣判前,可以申请撤诉,原告再次起诉,法院应该受理,离婚案件除外,不予受理,要在第一次撤诉六个月后重新起诉,实际上还是第二次起诉,法院根据案件情况,进行调解或依法判决。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6人已浏览
115人已浏览
260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