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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的规定,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案件,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
撤诉、调解及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判决案件,按照诉讼费收费办法,均减半收取,即立案时全额收取的费用除撤诉由原告负担外,其余按照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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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起诉或撤诉的离婚案件,你可以随时再次起诉离婚,如果是判决不准予离婚的,规定是,需要原告在判决下达之后6个月再次起诉离婚。
根据《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的规定,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案件,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第二十七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可以要求退还诉讼费。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 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赔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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