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仅以挂失止付通知书即可产生的效力,为挂失止付的效力。 其效力内容主要有三项: (1)挂失止付的有限期间为12日; (2)失票人请求票据挂...
挂失止付的效力,在于使收到止付通知的付款人承担暂停票据付款的义务。付款人在接到止付通知后仍对票据进行付款,则无论善意与否,都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1事前预控:采取预先分析、调查的方法,对合同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发出预示,防止偏离合同约定事件的发生。 1、2及时纠偏:随时跟踪合同的执行情况和施工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发出《监理合同管理措施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程师联系单》的形式,督促违约方纠正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行为;对设备合同的执行情况,监理工程师及时了解与跟踪厂商执行供货计划的过程,尽量避免设备实际到场时间提前或滞后对工程进度计划的影响。
1、仅以挂失止付通知书即可产生的效力,为挂失止付的效力。 其效力内容主要有三项: (1)挂失止付的有限期间为12日; (2)失票人请求票据挂失的,对挂失票据尚未支付的,付款人应予挂失; (3)挂失止付期问付款人应停止支付 2、挂失止付的连续效力。因公示催告程序或确认票权之诉,人民法院签发的止付通知书,具有连续挂失止付期间的效力。
行政强制措施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扣押、冻结等。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类型包括:(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产;(三)扣押财产;(四)冻结存款和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3人已浏览
418人已浏览
3,132人已浏览
23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