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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不可以放弃监护权。根据法律规定,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对子女抚养教育是父母的义务。除依法撤销监护权外,不得放弃监护权。 ...
监护权既是权利,也是义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不能放弃。如果实在没有抚养能力,可以和孩子另一位监护人协议变更孩子抚养权。如果双方因为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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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委托书姓名:性别:国籍:出生日期:号:住址工作单位:被监护人姓名性别:国籍:出生日期:号码:住址:个人身份:委托人姓名:性别国籍:出生日期:护照号码:与被监护人关系:XX我的XX自--年--月至--年--月在**地方。在此期间,我委托中国公民XX作为我--的监护人。监护人有权代表学生家长处理我————在京期间的一切事务。委托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监护权既是权利,也是义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不能放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很难。根据我国法律,若孩子跟父亲一起生活,跟继母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这样继母享有的不是监护权,而是监护义务。义务是必须履行的。这样的监护义务是无法放弃的。除非把孩子交给生母抚养,继父母子女关系解除。也就是继母跟父亲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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