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盖红章和钢印都行,但是通常需要盖公司的公章。《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
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就可以订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当事人保留学生身份之前,公司与之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动关系。符合雇佣关系特征的,可以认定为雇佣关系。尚未取得毕业证的仍属于学生,不具备劳动法中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因此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就业协议是用人单位与学校和应届毕业生签订的协议,即双方在劳动关系和劳动关系中达成的基本权利义务。就业协议形成的三方是用人单位、学校和应届毕业生。
这个,盖公司的章或者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的章都可以,只要能够证明解除合同证明书的效力即可。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依法给劳动者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的,劳动者可以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相关资料办理提取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常不会过多关注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章(而且只需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复印件即可),如果按照用人单位的公章印记雕刻的章加盖,通常也不会被识别。《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9人已浏览
371人已浏览
1,201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