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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比对两个商标的不同之处,具体从商标的音、形、义等方面进行辩驳,将对自己有理有利的方面全面、详尽论述。被异议人的商标如果有一定的独创性,或...
(1)商标异议复审:指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商标异议裁定不服,依据商标法第33条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并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裁决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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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申请注册的商标通过初步审定进入初审公告后的3个月异议期中,任何人认为该商标不应被核准注册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从而启动商标异议程序。 商标局在受理商标异议申请后,会及时将异议人的“商标异议申请书”及异议理由和证据材料等的副本送交被异议人(即原商标申请人),限定被异议人在一定期间内可进行异议答辩。被异议人要向审查人员阐明自己申请的商标应被核准注册的理由,以及提供相应的证据,就必须通过异议答辩程序。 异议是否成立、申请人能否取得该商标的专用权,则取决于商标局通过对双方提出的理由与证据进行全面审查,最终对该商标作出的异议裁定。
法律对商标异议申请程序是怎么样的是有规定的,规定:先填写《商标异议书》,写明被异议商标的名称、商品类别、初步审定号、初步审定公告期号、提出异议的理由。然后商标局收到异议书及有关证据后,将异议书副本寄达被异议人,被异议人应在收到异议书之日起三十天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异议人在限期内未作出答辩的视为弃权,不影响异议程序进行。再然后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作出裁定。商标局在作出异议裁定后要将异议裁定书寄给异议人与被异议人。异议裁定有两种结果: (1)异议理由不能成立,后经初步审定的商标予以注册; (2)异议理由充分,异议成立,原初步审定的商标不予注册。最后异议当事人中任何一方对异议裁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异议裁定通知书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2、在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申请书件; 3、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4、在交费窗口缴纳异议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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