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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设立条件:我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设...
以下是关于简述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问题的详细哦解答: 1.发起人符合法定资格和法定人数。发起人就是进行公司设立活动的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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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立公司要件-实质要件。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本质要素包括1、组织要素。公司类别、公司名称、地址、经营范围和组织机构。2、设立人要件:(1)公司设立人既是自然人也是法人。但是,自然人必须是完全行动能力的人。法人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无限责任公司股东、合作伙伴和其他无权利的社会团体,不得以团体名义为公司设立者。(2)设立人人数要件:公司设立之初的人数规定,各个法律有所不同。3、设立人出资要件。在实行授权资本制的国家里,设立人的出资要件,法律无明确严格的规定。我国是实施资本确定原则的国家,对设立者出资要件有严格的规定。4、设置行为要件。(二)设立公司要件-程序要件。公司成立的程序要件包括申请设立登记和相关登记机关审查、发行登记等程序。我国的公司注册机构是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公司注册工作执行分级管辖的原则。1、申请设立登记。根据公司法第27条和第82条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所有股东出资缴纳后,或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大会结束后的30天内,向有关注册机构申请设立注册,提交设立公司应提交的文件。2、登记机关审核,发照登记。登记机关审核申请人的设立登记申请及其提交的文件,并收取公司的设立登记费用。经审核,符合公司法规定条件的,进行设立登记,发放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发放之日起公司成立。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以募集方式设立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其股本总额不得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缴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资本。
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①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②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③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④股票可以自由转让;⑤财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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