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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可以在你妻子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进行起诉。另外,最高人民法院1984年4月14日(84)法民字第3号《关于原在内地...
双方为香港居民在内地离婚 目前法律并无明确规定,非内地居民可以在内地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但是综合相关法院批复和规定,如果内地居民与香港同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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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中国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办理结婚登记。 1、中国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港澳台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3、港澳台人出具的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双方为香港居民在内地离婚 目前法律并无明确规定,非内地居民可以在内地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但是综合相关法院批复和规定,如果内地居民与香港同胞在内地结婚后,目前已经取得香港身份证,经双方当事人申请仍然可以在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原在内地登记结婚,现双方均居住香港,发生离婚诉讼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明确指出,港澳同胞在内地登记结婚后,在港澳进行离婚诉讼如果确有实际困难,我们仍应当予以解决。 故对于夫妻双方均居住在港澳的同胞,原在内地登记结婚的,现在发生离婚诉讼,如果他们向内地人民法院请求,内地原结婚登记地或原户籍地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如果双方选择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具体办理部门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其确定的机关。因此,具体能在那里办,要咨询内地户口民政部门能否受理。在内地结婚的,香港人要出示有效通行证、身份证、香港公证的无配偶及与您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内地的就是户口本、身份证,及那个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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