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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在全部资产中,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的具体比例需要分清。 第 二、需要厘清目标公司的股权配置情况。 首先要掌握各股东所持股权的比例,是否...
亲,非常感谢您的来信来访!但我不得不遗憾的说,您提供的案件事实太过简单。就是我绞尽脑汁、苦思冥想,也不能了解案件的全貌。在不能把握案件全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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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息不对称引发的法律风险,指交易双方在并购前隐瞒一些不利因素,待并购完成后给对方或目标公司造成不利后果。 2、违反法律规定的法律风险,这突出的表现在信息披露、强制收购、程序合法、一致行动等方面不合规导致收购失败。 3、反收购风险,由于有些并购并不是两相情愿,目标公司在面临敌意收购时,为了争夺公司控制权,董事会采取的反并购措施导致并购两败俱伤。
注意事项: 第 一、在全部资产中,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的具体比例需要分清。 第 二、需要厘清目标公司的股权配置情况。 首先要掌握各股东所持股权的比例,是否存在优先股等方面的情况; 其次,要考察是否存在有关联关系的股东。 第 三、有担保限制的资产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等有影响,所以要将有担保的资产和没有担保的资产进行分别考察。 第 四、要重点关注公司的不良资产,尤其是固定资产的可折旧度、无形资产的摊销额以及将要报废和不可回收的资产等情况需要尤其重点考察。同时,公司的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也是收购公司时所应该引起重视的问题。公司的负债中,要分清短期债务和长期债务,分清可以抵消和不可以抵消的债务。资产和债务的结构与比率,决定着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一、做好尽职调查工作 股权收购实际上是收购一家存续了很久的公司,远比建立一家新公司复杂得多。为了减少公司收购风险,需要聘请具有知名度的中介机构和精干的团队进行尽职调查工作。 作为中介机构,主要从三个方面来把关:律师从法律方面把关。律师团队对公司近3年来已经执行的合同和未执行完毕的合同以及将要签署的合同的合法性、公平性进行审查,防止出现临时修改、更换合同等恶意串通事故的发生。 会计师从财务方面把关。会计师团队可以对近3年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执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确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或有事项、不良资产、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揭示和披露,特别是会计师和律师合作,对一些重大交易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会在很大程度上降低收购风险。 评估师从公司价值方面提供参考依据。精干的评估师团队,能够合理地确认被收购单位的实际价值,作为确认收购成本的重要参考。 重视中介机构提出的各类问题显示的收购风险。律师、会计师以及评估师会在尽职调查过程中间,就企业的异常交易、资产质量、产权所属等事项提出他们的看法,拟收购方要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并就其影响与被收购方进行讨论,最终取得一致意见。 二、对拟收购行业要有所了解 国有企业在收购某一企业时,要对该企业以及该企业所在的行业的供应、销售和生产以及内部管理方面有所了解。在进行尽职调查前,收购企业应该针对被收购企业的供应、销售和生产及内部管理方面成立专门的机构。这个机构由负责供应、销售和生产以及内部管理、合同谈判专家方面的人员组成。他们最好能和尽职调查的中介机构一起进驻被收购企业,同步了解相关情况。这样就会做到心中有数,更加有利于收购工作,降低收购风险。 三、留心被收购企业未履行完毕合同 在对被收购企业进行尽职调查过程中,被收购企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要认真审查,很多收购纠纷都是由这些合同引起的,这些合同要引起收购企业的高度重视。 为了避免未完合同形成的收购风险,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审核:首先要审核合同原件的内容。确认合同内容是否完整,责、权、利是否公平,若发现异常情况,需要及时与被收购企业相关部门沟通,及时采取措施。 对国家有强制规定合同文本的合同,要确认是否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对违反国家强制规定的合同或者条款,一定要由被收购单位就相关的权利义务进行重新约定。 对补充合同,重新签署的合同要重点关注。被收购企业出于种种不可告人的目的,往往会在收购企业谈判有一定的可能性时,采取各种手段,签署一些新的或者是补充合同,并以此进行账务处理,形成事实后,由收购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所以,在尽职调查时,要特别注意这类合同的签署、执行情况。 对合同的签署情况进行外部调查。就是到合同签署的另外一方进行了解,掌握合同的签署情况和执行情况,有些合同需要到政府部门备案的,则一定要到政府备案部门,就备案合同与原合同进行核对,确认合同内容合法、合理、公平无误。 四、签署缜密的股权收购合同 在尽职调查完成和谈判价格确定之后,需要做的工作就是签署收购合同和办理资产产权移交手续了,这个环节非常关键。在签署股权收购合同时,对于尽职调查过程中间无法解决的属于被收购企业存在的问题,一定要在合同中注明责任和权利,避免马虎签署,形成收购风险。在股权收购合同中,要对移交内容和事项做出详细约定,以便移交时双方遵照执行。 五、办理严格的资产、产权移交手续 在接受被收购企业时,收购企业要严格按照收购合同约定的内容办理资产、产权移交手续。由于股权收购业务的复杂性,从尽职调查完毕到实际办理资产产权移交手续,往往需要一个比较长的时间,在这个期间,被收购企业仍然经营和管理企业。为了防范收购风险,确保被收购企业资产完整的移交给收购企业,收购企业要对此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变化情况进行审计,然后在此基础上,按照收购合同的约定,办理资产产权移交手续。 国有企业收购民营企业股权时,如果能够做到上述几点,就能够大大降低收购风险,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股权收购又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第一种类型:整体性股权收购,是指购买目标企业全部股权 什么叫全部? 第一,购买了目标企业百分之百的股权。一般的要约收购购买的都是50%以上的股权,譬如,山东三联集团收购郑百文,购买的就是51%的股权。在中国很少出现整体性收购,即很少出现购买目标企业百分之百股权的收购行为。第二,主并企业承担目标企业全部的债权债务。第三,目标企业法人地位的消失。一个企业、一个投资者,购买目标企业的股权比例达到多少,这个目标企业它的法人资格就会消失?75%。因为当一个投资主体、一个主并企业购买一个上市公司股权比例达到75%以后,这个上市公司就必须要退市了。 第二种类型:控股型收购 是指一个企业或者主并企业购买目标企业多数股权的行为。什么叫多数?多数可分为绝对多数和相对多数。绝对多数就是51%以上的股权,相对多数就是他购买了这一部分股权以后,他能够成为最大的股东。 一般来说,控股型股权收购大致上可以采取四种方式,一种方式是现金收购。第二种方式是换股收购,上海第一百货收购上海华联商厦就是一个换股收购。第三种叫资产置换。通过这种方式,把它的优质资产注入到目标公司,然后把这个优质资产它的价值算出来,把这个价值再转换成目标企业的股权,就叫资产置换性控股的形式。第四就是增资控股,国航收购山航B就是一个增资性股权收购。第五种是综合搭配。这个综合搭配是什么意思呢?就是可能你在购买他的控股权的时候,一部分是用现金支付,一部分是用股权支付,现金和股票综合在一起,叫做综合搭配支付。 那为什么要进行控股权收购呢?一般来讲,控股性收购主要有以下这么几个动机:第一倒卖控股权,就是用低交易的价格把目标企业的股权买下来,然后再高价卖出去,前提是这个股票、这个企业必须具有巨大的潜在价值。第二,你必须要有挖掘和实现目标企业潜在价值的能力。否则的话,潜在价值再多再大,你没有能力把它挖掘出来,就不能转换为现实价值,你就赚不到钱。这两个前提缺一不可。 第三种类型叫承债式股权收购。 它是指主并企业通过承担债务的方式来收让目标企业股权的行为。推理论上讲,就是一个企业他已经严重资不抵债了,那你把这个企业买下来,你肯定是赚不到钱的,但实际上很多并购企业通过购买严重资不抵债的企业都赚大钱了。 通过对很多案例进行分析,我们会发现,一个严重资不抵债的企业,之所以还具有收购价值,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第一,收购这类企业可以享受到税收优惠,可以获得税收收益。按照我们国家现行的税法规定,如果说一个主并企业,他购买了一个严重资不抵债的企业,严重亏损的企业,那么他就可以在三到五年之内,用这个亏损额去抵免他的应纳税额。第二,你收购严重资不抵债的企业,能获得债权人的债务豁免。 第四种类型就是股权回购。 它是一种特殊的股权收购,它与一般股权收购区别在于:第一收购主体不一样。一般的股权收购是一个企业的外部投资者,从这个企业的股东手中去购买股权,那么股权回购是一个本公司从本公司股东手中去购买股权。第二收购目的不一样。 一般的股权收购通常是为了控股,而股权回购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调整一个公司的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或者是实施特殊的鼓励政策,再或者是为了实行反并购。第三是收购结果不一样,一般的股权收购可能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转移,而股权回购则不会发生这种控制权力转移的情况,这是因为它的控制权是从本公司手中购买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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