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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强制执行,是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债务人自愿的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对以给付为内容的债权文书进行公证,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可以不...
1、申请执行不需要提前缴纳申请执行费,但人民法院在执行到位的第一批执行费用中扣除人民法院依法应收取的执行费用。支付标准:执行金额或价格在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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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存款;2、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收入;3、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4、搜查被执行人隐匿的财产;5、强制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务或者票据;6、强制迁出房屋或强制退出土地;7、办理证照转移手续;8、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9、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和延迟履行金。
强制执行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申请,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经审查核实认为无疑议的,对债权文书进行公证,并依法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采用这种方式,使债权人省去了复杂的诉讼过程,节约了诉讼费用,不失为一种简便而高效的讨债方法。
1、申请执行不需要提前缴纳申请执行费,但人民法院在执行到位的第一批执行费用中扣除人民法院依法应收取的执行费用。支付标准:执行金额或价格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支付50元;1万元至50万元的,按执行金额或价格的千分之五支付;超过50万元的,按执行金额或价格的千分之一加2000元;2、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收取执行过程中产生的实际费用,如交通、住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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