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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对医疗事故罪的立案规定是: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应予立案追诉。"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
医疗事故鉴定的路径有两种: 1、当事人向卫生局提出申请,卫生局委托鉴定; 2、当事人和医院共同委托进行鉴定; 3、如果案件到法院阶段,法院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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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分居制度是一个法律空白,法院无法裁决当事人的分居请求。即使夫妻双方自行达成分居协议,由于缺乏法律约束力,夫妻一方也可以随时后悔,不受任何制裁。根据现行法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有共同生活的权利和义务,夫妻财产由双方共同使用和管理,双方共同承担抚养子女的义务。也就是说,在获准离婚之前,夫妻生活不被认可,一方要求同居或以此为由寻找对方发生的纠纷,除非违反刑法,否则很难判断为家务。夫妻双方都对子女承担直接监护责任,没有一方对子女承担特定的抚养教育责任。因此,在法律框架下,没有合法分居的法律制度。
第五章医疗事故的赔偿 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七条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第四十八条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第四十九条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如何受理医疗事故争议案件的司法解释有:《关于当事人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有异议又不申请重新鉴定而以要求医疗单位赔偿经济损失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应否受理问题的复函》(1990年11月7日);《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意见》(1992年7月14日);《关于对“当事人以卫生行政部门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答复》(1995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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