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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继承父母房产时,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1、《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2、身份证明(复印件)3、房地产权证书...
房产继承过户材料包括哪些, (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1、被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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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亲属关系证明; (5)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二,房屋遗产继承后的过户,需提供的材料: (1)继承人身份复印件; (2)房地产证; (3)继承权公证书; (4)地税局的减免税批复。
房产遗产过户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的身份证; 2、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3、房屋产权证明; 4、能够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存在亲属关系的证明,如户口本。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房屋遗产继承公证,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亲属关系证明; (5)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登记过户: 需提供的材料: (1)继承人身份复印件; (2)房地产证; (3)继承权公证书; (4)地税局的减免税批复。 三、土地使用证过户: 1,先到房屋所在地的县级房管局办理房产证的名称变更的登记; 2,再到房屋所在地的县级国土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 3,具体可咨询房屋所在地的国土地部门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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