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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纠纷这样处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由夫妻协商分割,协会失败,由法院判决。属于个人财产的房屋,法院判决房屋属于这一方,不分割。...
1、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配偶要承担偿还责任; 2、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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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财产纠纷的处理方式如下: 一、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并支付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婚后购买的财产,只要双方没有特别约定,不属于父母一方赠与子女的情况,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权要求分割。 3、婚前一方以首付登记和首付方名义支付首付的,婚后共同还款的,财产属于首付方个人财产,但共同还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首付方应给予配偶补偿。 4、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一般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婚后父母全额出资购房,房屋以子女名义登记。视为父母对子女一方的赠与,即该房屋归子女所有,非夫妻双方共有。 二、婚后父母部分出资购房,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剩余房款由夫妻双方共同或任何一方支付。出资父母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无法决定将房屋赠与子女,并将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部分父母出资可视为向夫妻借款或赠与。 3、婚后一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以另一方名义登记。根据日常经验法则,除非当事人能提供当时父母出资的书面协议或声明,证明出资父母明确表示给子女配偶,一般应视为给夫妻双方的礼物。 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以夫妻双方名义登记。该房屋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5、双方父母婚前出资,房屋产权以双方子女名义登记。应当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个人赠与,那么双方子女用赠与资金购买房屋的行为自然等同于个人出资行为。 6、婚后双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以双方子女名义登记。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的赠与,该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第二十一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您问题描述过于简单,以上是针对您问题的简要回复,因为婚姻家事涉及较多的个人隐私,为保护你的个人隐私,如需帮助建议您一对一咨询或添加信,以便及时为您解决问题。
离婚后,财产纠纷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房屋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双方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分割。如果房子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会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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