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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传染病防治法》第四条规定:“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的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
1、《传染病防治法》第四条规定:“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的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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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传染病防治法》第四条规定:“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的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需要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实施。 2、需要解除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 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常见、多发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按照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管理并予以公布,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甲类传染病报告时限于2小时,乙类传染病报告时限于24小时。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及时向属地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至代报单位。对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按照甲类管理的病人或疑似病人以及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的报告信息,应立即调查核实,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完成报告信息的三级确认审核。
《传染病预防法》第四条规定,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苁中肺炭蛆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本法所谓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需要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立即经国务院批准发表,实施。 需要解除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常见,多发地方性传染病,可根据情况由乙类或丙类传染病管理发表,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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